遙遠的故鄉010
林沈中是在秀林鄉出生的太魯閣族女子。她的父母婚前分別居住在天祥的不同部落,經人介紹成婚配,之後遷到一個部落,那裡可供種植的土地不多,日常生活最缺鹽和柴火,都得到銅門去購買。部落裡的女人多留在家中,男人則上山砍柴、打獵,偶爾也用牛車載著自家種的蔬菜做買賣。每年六月,部落慶祝小米豐收,家家戶戶做麻糬分送警察,讓警察分享族人的喜悅。走過武裝抗日的歲月,這個時候的原住民部落對日警相當敬畏,每天警察都會不定時巡邏,如果族人要進出市區,得先到派出所申請通行證。 中日戰爭爆發後,部落中運來許多軍人和軍需品包括火藥武器等等,這裡成為軍隊存放貨物的倉庫,在警察命令下,部分原住民遷居他處。一九四一年(昭和十六年),部落更被指定為營區,原住民全部搬到銅門。家中三個哥哥,全被徵召為高砂義勇軍,遠赴南洋作戰。家中只剩下林沈中和父母、祖父母。 戰爭烽火沒有放過部落裡的女孩。十二月某一天,銅門派出所主管帶著一個軍人到林沈中家,對她爸媽說,要讓她到軍中洗衣服、縫補軍衣等,每天工作時間從早上八點到下午五點,部隊供應午餐,沒有假日,但有事可以請假,月薪十圓。因為是警察來說的事,家裡無人敢反對,林沈中每天乖乖地從銅門出發,赤腳走半小時抵達榕樹營區。這樣工作一個月後,有一天,負責管理十幾位原住民婦女的軍人成田(音似Narita)告訴女子們,從隔日開始要延長工作時間,因為擔心她們夜裡下班回家不安全,規定她們都要留在營區住宿,月薪還是十圓。當天晚上回家,林沈中就告訴父母明天起不能回家的事。 第二天,林沈中如常出門,如常工作。到了晚間,她和其他原住民婦女們一起被帶到一個山洞。山洞很大,有兩個洞口,但沒有衛兵站崗,也沒有電燈照明,洞裡很暗,伸手不見五指。成田要她們站在這兒等,說:「馬上會有人來。」不久,果然來了一名軍人,軍人將她帶進洞裡,先問問她工作的事,接著就開始動手動腳。林沈中陷入極度驚恐之中,軍人絲毫不理會林沈中的反應,迅速剝下她的內衣褲,呼吸急促地強暴了她。然後,穿上褲子隨即離去,留下疼痛不堪、下體流血的林沈中。待她拖著沉重的腳步,走出山洞,再換其他婦女逐一進到洞裡。林沈中一路哭著被帶回休息所,其他婦女陸續返回休息所後,幾乎無人不是低頭落淚的。 林沈中被強暴後,請假在家休息了十天,然後繼續被帶到山洞去滿足日軍的性需索。每天晚上平均一位婦女要接待一到三人,每次時間都很短,在林沈中認知裡都是強暴,有人會強吻她,或者用力抓她的胸部,射精之後就丟給她一條毛巾,讓她擦乾下身,她們不像其他慰安所的女孩們,根本沒有拿到保險套。營區的軍醫要她們萬一月經沒來,就要告訴他,然後要她們吃一種感覺很噁心的藥,但從未替她們做過身體檢查。在這段期間,她懷孕三次,每次都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繼續被帶進山洞,在大量流血之後流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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